根据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石卫办科教【2017】4号文件,《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验收情况(第十七批)的通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33-200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专家组对我院和市五院等十一家单位建立的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了验收,我院顺利通过了专家组验收,准予备案并从事相关业务。我院检验科将会针对葡萄球菌属培养及鉴定、链球菌属培养及鉴定、肠球菌属培养及鉴定等11个项目开展研究和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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