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为全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落实加强履职尽责工作要求,激励和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为患者服务的自觉性,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树立医务工作者和医院的良好形象,根据市卫计委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开展“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开展“患者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宣传医疗行业职业精神,为全院职工树立先进典范,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逐步带动我院各科室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和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进而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评选原则
评选活动坚持以患者满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广泛听取患者的意见,把对医护人员服务质量的评价权力交给患者,让患者推选出在临床一线工作中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
三、评选范围
以病区为试点,每个病区的医生、护士均为候选人并且在一张选票上,待条件成熟后,评选活动在全院铺开。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动员大会,向广大医护人员传达《关于开展“患者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评选活动通知》的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全院营造崇尚优良医德医风的良好氛围。
2.在医院收费大厅设置关于评选“患者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活动的宣传易拉宝。
3.在每个病区,由患者的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发放关于评选“患者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活动的宣传彩页,负责向患者讲述评选内容和方法。
(二)投票评选
1.采取患者直接投票评选的形式,在病人办理出院结账时,由住院处人员将选票发给患者或家属填写并放入投票箱。
2. 院办室定期开箱汇总统计,一季一评,每季末将季度评选结果排序,各个病区得票数排在第一的医生和护士为科室季度“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荣誉称号。
(三)总结表彰
1.对获得“患者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300元。
2.“患者最满意医生、最满意护士”等评选将作为医院年度常规评选工作进行延续,并与晋升、晋级、培养、提拔等挂钩。
(四)相关要求
对于有纠纷、投诉及其它违纪行为的医护人员,取消当选资格。 |